媒體:絕味鴨脖被罰60萬,一點兒都不冤 |
發布時間:2017-12-24 文章來源:本站 瀏覽次數:4456 |
一種說法 更深遠的影響恐怕還在罰款背面。低俗的營銷方法,對其品牌帶來的損傷不行輕視。 12月22日,絕味食物發布公告稱,因違背廣告法相關規則,公司被罰款60萬元。 為什么會接到這份罰單,絕味鴨脖可能“心知肚明”。本年11月1日,“絕味鴨脖”推出的“雙11”廣告案牘,觸及低俗內容,引來了大眾和媒體的口誅筆伐。 而絕味鴨脖的“案底”,還遠不止于此。據媒體計算,2017年1月份至今,絕味鴨脖官方微信號共有5篇推送涉嫌暗含低俗內容。如果再往前追溯,自2016年6月份以來,絕味鴨脖就不時推送標題低俗、字眼含性暗示、封面圖打馬賽克等相似文章。 或許,在絕味鴨脖看來,推送點帶“影響”的內容,是自己開動腦筋的立異之舉。讓絕味鴨脖沒料到的是,這種針對不特定大眾的廣告行為,現已觸犯了《廣告法》。 依據該法第9條第8項,廣告不得有“含有淫穢、色情、賭博、迷信、恐懼、暴力的內容”。絕味鴨脖的廣告,色情得“顯露”,當然有必要遭到賞罰。這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手,也是有法可依,絕味鴨脖一點兒都不冤。依據《廣告法》第57條規則,相似絕味鴨脖此次發布的廣告,工商管理部門除了能夠責令其中止發布廣告外,還能夠處以20萬以上100萬以內的罰款。 其實,60萬的罰款處于中心值,并不算高。如果以為情節比較嚴重,除了罰款,有關部門還能夠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,并由廣告檢查機關吊銷其廣告檢查同意文件、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檢查申請。 公私分明,關于一家在業界處于搶先的企業,被有關職能部門罰款60萬元,真實不算什么。從2005年開端賣鴨脖,10余年時間里,憑借以加盟為主的運營形式,絕味在全國開了8600多家分店,現在早已是“家大業大”。 僅僅,作為一家商場經濟中的企業,“興旺”后的絕味鴨脖淡忘的是,公司攤子越大,承當的社會責任就越大。拿著巨大的身軀當資本,將法令和品德遠遠甩在后面,難免絆了腳。 現在,絕味鴨脖被處以60萬元的罰款,但更深遠的含義,還在罰款背面,這種營銷方法,對其品牌帶來的損傷不行輕視。網上一項顯現,“雙11”案牘風云往后,有75.1%的網友表明不會再購買絕味鴨脖食物。當這份60萬元的罰款單曝光后,對這家企業的商場開展,絕不行能是一個利好音訊。關于其他的企業,這種否定性評估,也是一種不能忽視的警示。 在這個互聯網的年代,網購渠道的勃興,加重了商家之間廣告戰役。為了抓人眼球,擴展利益空間,采納出其不意的方法,成為許多商家的挑選。但是,這種沒有硝煙的廣告戰役,一旦摒棄了品德和法令的制約,將不行避免地遭到制裁,而依法賞罰的結果,又將敏捷反應到商場,成為商家的噩夢。
固然,60萬的罰款并不多,但警示的信號絕不能疏忽。關于卷進品德和法令兩層旋渦中的絕味鴨脖,以及更多預備來點“出格”的企業,這是一個有必要羅致的經驗。 |